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—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》(郑教明电[2021]145号)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对象
全日制普招本专科在校生
二、评选条件
除具备文件《关于做好优秀学生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》(院政〔2018〕191号)的要求外,还应满足以下条件:
1.思想先进。热爱祖国,拥护共产党领导,能够按照党的方针政策、学校的要求学习和工作;
2.学习优秀。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在一学年中连续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在75分以上;
3.行为模范。尊重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遵守社会公德,模范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;
4.身体健康。坚持体育锻炼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生活习惯,体育成绩良好;
5.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操行量化评定不得低于80分;
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,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工作积极主动,工作成效突出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学生申报——民主评选——择优确定——公示的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。毕业班和非毕业班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。
2.4月8日前将审批表(附件1)、汇总表(附件3)报周瑶老师处,联系电话:0371-68787894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hkjxytw@126.com 。
3.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做好推荐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,视为自动弃权。
附件:
1.郑州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
2.郑州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
学生处
2021年4月1日